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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解读

《省知识产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解读

2022-06-21 09:59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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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省地理标志培育、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全省地理标志达到700件以上,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超过2000家,年产值超过600亿元,有力带动农村就业,农民增收,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有力支撑“一县一品”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加强地理标志注册与认定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各地地理标志培育积极性。建设地理标志保护资源分析机制,扩充完善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数据库,有针对性制定实施地理标志培育计划。发挥好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实施荆楚品牌培育工程,积极支持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与认定。对获得注册或认定的主体列入农业、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项目资金,予以扶持。

(二)加快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将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主动融入全省十大农业产业链建设,建立全省地理标志重点指导联系目录,完善地理标志产业化工作机制,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强化政策扶持,农业等产业引导发展资金重点向地理标志产业倾斜。培育、壮大地理标志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广“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推动建设省级和市州区域性地理标志运营中心,联合电商平台加强线上营销,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快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做好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调研统计,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产业50强和龙头企业50强排行活动,鼓励湖北地理标志做优做强,进入全国前列。

(三)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者自律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建设体系。建立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引导资金,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行动,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省80%以上地理标志建立产品标准或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汇编全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加大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力度,确保“同一品种、同一产地、同一品质”。落实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着力构建地理标志用标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提高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举办全省地理标志大会暨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展示活动,鼓励我省有关主体参加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估,参与中欧地理标志互认等,建好用好全省地理标志网上展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地理标志宣传推介活动,大幅提升我省地理标志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参加各项展会。研究推动建立湖北地理标志馆。

(五)净化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环境。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结合地理标志产品的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加强重点地理标志执法保护,严厉打击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维权援助以及海外地理标志纠纷应对指导,强化海外地理标志纠纷预警防范。

(六)强化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服务支撑。支持引导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地理标志信息查询检索、咨询、预警、公益讲座、专题培训等,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等机构参与提供地理标志信息公共服务。调整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建立地理标志技术专家库,加强地理标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农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人员服务水平,支持地理标志行业和企业组建联盟或联合会,推动地理标志行业自律。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水平。充分认识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对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户增收致富的重要意义,将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地理标志为纽带,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充分调动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农户四方作用,不断优化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支持措施,推动形成更为紧密的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利益共同体,做好地理标志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增强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合力。

(三)注重宣传总结。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指导联系的地理标志为重点,有效探索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牵头抓好本地区工作落实,于每年12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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