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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知识产权 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1-10 11:22 湖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

? ? 《湖北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 ? ? ?? ? ? ? ? ? ? ?? ?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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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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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精神,根据《球探足球比分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6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24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加快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

一、总体要求? ?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加速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速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速集聚知识产权人才,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湖北实现“率先、进位、升级、奠基”提供有力支撑,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及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建设目标? ??

到2020年,培育一大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形成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若干具有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区,全省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速升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优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显著增强,形成“创造卓越、运用高效、保护有力、管理科学、服务优质、人才集聚”的发展新格局,将湖北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省。

三、实施举措

(一)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全面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开展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和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和布局。按产业特点和发展路线图对企业进行分类分层级管理。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机制,为示范建设企业定期开展定制化服务。开发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数据库,并实现与湖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大平台的对接。到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企业规模突破1000家。(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国资委。排在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

2.组织开展湖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训活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落实。支持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将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申请各类项目计划优先支持条件。(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负责)

(二)深入实施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推进工程。

3.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高校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引导高校进一步完善科研教学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相关指标作为高校科研和职称评定的考核内容。(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4.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鼓励组建以核心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联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

5.鼓励高校院所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积极落实技术性服务增值税减免政策,对高校为省内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技术服务的依法免征增值税。支持高校通过许可专利的方式鼓励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高校对于大学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应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

6.支持高校建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公司),明确其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等方面的权责。到2020年,实现省属以上高校基本建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公司)。(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

(三)积极推进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7.建立军民融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搭建军民知识产权交易和专利转让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双向转移转化。支持民用科技成果转军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推动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

(四)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作用。

8.推行知识产权布局与产业链相匹配的科学规范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模式。选择5-10家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集聚区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9.面向重点园区和千亿产业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从导航产业布局结构优化、企业引进培育、技术引进及协同创新、人才培育及引进合作、专利协同运用等方面展开工作。到2020年,建成3-5个省级以上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10.研究制定3-5个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11.建立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开展全面统计、分类指导。(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知识产权局)

(五)有效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2.加大对申请国外专利的资助力度。到2020年,全省PCT专利申请量突破800件。(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省知识产权局)

13.将我省国防专利等国防知识产权分别纳入省、市州统计,并与普通民用知识产权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国防科工办、省统计局)

14.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产品的支持力度,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定或确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标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质监局)

15.加强全省财政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积累,将知识产权产出作为财政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六)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

16.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责任单位: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省银监局、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17.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险等业务,探索专利保险与其他险种的组合投保模式。(责任单位:省保监局、省知识产权局)

(七)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

18.对财政投资、国有企业、高校院所的各类重大经济科技项目,建立常态化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

19.推动知识产权评议机构建设,有效整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源,加大对知识产权评议机构能力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服务领域拓展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20.建立全省重大知识产权评议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评议成果运用和共享,做好知识产权评议成果的宣传工作。(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八)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

21.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绘制服务我省产业发展的国际专利导航图,强化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技术与产业合作。(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22.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人才引进、布局、并购、风险防控、维权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培训、人才引进、政策保障等全方位的服务。(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人才办)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23.健全省、市、县三级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本地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从经费、编制等方面给予保障。(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知识产权局)

24.支持武汉探索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责任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省知识产权局)

25.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开展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研究,加大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

26.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援助机制,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力度。推动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

27.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档案制度建设,将侵权案件信息纳入湖北省行业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公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8.加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各类园区、孵化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

29.完善知识产权强省的统计指标体系。(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30.建立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年度发布制度。(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武汉海关)

(十一)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31.建设长江知识产权高校运营特色平台,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自主创新、众创空间项目,为企业技术与知识产权需求、转让、投资、质押等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32.争取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建立长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设立省专利运营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营,创新知识产权运营众创、众筹、众包、众扶等商业模式。(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

33.加快武汉东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武汉东湖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知识产权局)

34.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培育工程,加大对服务机构政策宣讲、人员培训以及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服务的力度,引导培育机构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到2020年,争取服务机构数量达到200家,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十二)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

35.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企业知识产权总监和工程师、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才。鼓励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并参照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给予相关待遇。(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

36.强化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通过政府引导、高校主导,在资源分配、师资队伍配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人社厅)

37.以知识产权专家库、国家及省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研究资源为支撑,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知识产权智库体系。(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38.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厅、省国防科工办、省国税局、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武汉海关)

(十四)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体系。

39.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时,加大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等方面情况和成效的评价比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40.根据强省目标体系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加强对省级部门和市县政府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的责任考核。(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知识产权局)

41.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将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建设、知识产权战略等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范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委组织部、省知识产权局)

42.加大省各类考核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

(十五)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43.将知识产权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在全省各级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开设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或专题讲座。(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知识产权局)

44.鼓励在鄂高校将知识产权内容列入教学培养计划,面向在读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或学院。(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

45.鼓励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开展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校园。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10-20所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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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 ? ? ? ? ? ? ? ??2016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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